因职务变动,宋怀金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宋怀金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政策公示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怀金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4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04/29 1.8w 阅读 12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