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1/10/08 1.1w 阅读 115 点赞

广大市民:

      根据国家、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为强化全民免疫屏障,我市即日起开展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等重点人群开展加强免疫接种。

      二、接种时间安排

      (一)10月9日-10月31日。5月8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在优先保证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有序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二)11月1日-11月30日。5月31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三)12月1日-12月31日。6月30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凡已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可随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三、接种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市、县区安排及时到就近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