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防汛应急响应】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2020/07/05 9.8k 阅读 215 点赞

各县区、管委会防指,市城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普降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长江及多处主要支流水位上涨较快,多处水库超汛限,部分水库溢洪。我市防汛将面临外洪内涝双重压力,防汛进入关键阶段。省防指已于7月6日15时起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根据《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自7月6日16时起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各地、各单位按规定提升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要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防办,及时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灾工作。要按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各地要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提前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坚决防止人员伤亡。必要时,报请市防指指派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要强化会商分析研判,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全力做好长江干堤、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江心洲外滩圩、尾矿库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巡查防守,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低标准圩口、城市积水易涝点等动态监测预警。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




池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