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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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池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
第二部分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63.2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063.2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2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1万元,占27.6%;项目支出737.7万元,占7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3.2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063.2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2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7.58万元,占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9.01万元,占80.37%;卫生健康支出160.11万元,占15.71%;住房保障(类)支出12.32万元,占1.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3.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居民医保高校大学生医疗费补助项目共结余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1万元,占27.6%;项目支出737.7万元,占72.39%。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2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33.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居民医保高校大学生医疗费补助项目共结余44.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款)其他卫生健康(项)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无绩效评价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本部门在2019年度无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故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无相关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