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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异地就医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02/21 2.0w 阅读 131 点赞

池医保秘〔20224

各县(区)医保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保局,局属机构

为做好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提供简捷高效服务,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23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切实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备案手续,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异地就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生活且户口已转入居住地的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参保居民)。

已经办理异地备案人员在有效期内,无需重复办理。

二、备案途径

参保人员或经办人可通过以下方面任选其一办理:  

(一)网上自主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网上自助备案,当日内完成审核: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池州市医保局网站网上经办大厅(http://ylbzj.chizhou.gov.cn

3.关注“池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

4.登录皖事通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

(二)电话自助备案。

参保人员可拨打本人参保地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经办办公电话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实时完成审核。

(三)现场备案。

到参保地所在医保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备案,现场完成审核。

三、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或经办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自助备案,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后自动开通服务,即时生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地或参保关系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官网(http://fuwu.nhsa.gov.cn)查询就医地开通跨省门诊、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四、相关要求

1.切实简化异地就医有关手续。市本级、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流程,简化异地就医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备案就医地所有审批盖章。对异地安置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取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环节,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及直辖市)。异地安置人员备案信息上传后,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2.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市本级、各县区、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做好参保人员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凡是通过参保登记和相关经办数据库能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参保人员重复填报,全面推行线上自主备案、电话备案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真心真情做好异地就医服务工作。市局信息中心统筹管理全市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并做好市本级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工作。全市要不断提高异地就医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从2022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网上经办“7×24” 服务制度,全年无休;电话自助备案实行每周7个工作日无休制度,各地要确保电话备案全面畅通,随时接听。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向参保人员宣传讲解异地就医政策,普及异地就医知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妥善处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平台运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信息中心(联系人:高慧敏,联系电话:0566-3387193)。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池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电话

池州市本级:0566-3387193;

贵池区:0566-2311552、0566-2318079;

东至县:0566-2550035、0566-2550036;

石台县:0566-6028005(职工),0566-6028856(城乡居民);

青阳县:0566-5181023(职工),0566-5181037(城乡居民);

九华山风景区:0566-28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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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