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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2026/07/01 1.6w 阅读 216 点赞

6月29日下午至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能斌、王家莹、纪良才、刘茂华、付四九,秘书长王枞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光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要求法制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纳审议意见,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作用,充分研究、论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法制委会同有关方面充分研究、吸纳审议意见,注重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工作的协同,深入论证修改,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得到加强。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普法宣传,下大力气破解保护难题,依法做好古建筑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针对《条例》实施中的问题,常委会有关机构要充分吸收审议意见,认真做好《条例》实施评估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池州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预算工委的监督调研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债务管理、从严实施风险管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强债务管理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常委会有关机构要持续做好对政府债务全过程、全口径审查监督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修订草案)》、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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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