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微信公众微信公众号

池州新增2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2026/04/02 1.1w 阅读 464 点赞


4月1日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

关于公布新增21处固定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详情如下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增了2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5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6处卡口设备),将于2026年4月11日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前江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以东84米

2、前江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以东120米

3、前江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以东242米

4、前江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以东303米

5、观山路与长丰路以东88米

6、观山路与长丰路以东117米

7、观山路与长丰路以东197米

8、观山路与长丰路以东274米

9、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南273米

10、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南208米

11、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南157米

12、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南79米 

13、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北95米

14、长丰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北211米

15、古城路与惠民路交口以北42米


二、卡口设备

1、前江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以东30米(西向东)

2、前江大道与黄湓东路交口以东131米

3、兴丰路与观山路交口以北67米

4、G237与黄湓东路以西35米

5、G237与宝赛大道东段交口

6、前江大道与宝赛大道西段交口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日




办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办 / 池州市传媒中心

来源 / 池州交警

编辑 / 熊弛畅

图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