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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6/10/26 8.9k 阅读 531 点赞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加大景区及线上旅游团购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贵池区某自助烤肉店价格欺诈案

 2025年10月,贵池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12315投诉举报线索,对贵池区某自助烤肉店开展核查。经查,该商家在短视频平台上线多款餐饮团购产品,全部设置高额划线价作为比价基准,但所有划线价均无实际成交记录,借助虚假折价诱导消费者消费,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条款,构成价格欺诈。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0元。

 案例二:青阳县某酒店虚构原价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案

 2025年10月,青阳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来信投诉举报线索,对青阳县某酒店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在短视频平台开设网店销售酒店住宿团购套餐,标注的划线优惠原价无实际销售记录,属于虚构价格,用以制造大幅度折扣假象吸引消费者下单。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虚构原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青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00 元。

 案例三:九华山风景区某客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6年4月,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对九华山风景区某客栈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客栈未在服务台、收费区域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住宿收费价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因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检查过程中已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合规提醒

 上述案例暴露出旅游及线上餐饮经营中明码标价落实不到位、虚构划线原价、虚假折价等突出价格违法问题,各旅游住宿、餐饮经营主体应当对照开展合规自查:

 一、住宿、餐饮等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者线上经营页面完整、清晰公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遗漏收费信息。

 二、开展线上团购、折扣促销时,划线价必须真实有据,要有实际成交记录支撑,严禁编造从未实际发生的价格制造虚假优惠假象。

 三、线上经营要留存好销售、核销台账等交易资料,妥善保存交易凭证,便于监管核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整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12345热线,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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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