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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0/03/30 4.0k 阅读 222 点赞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业经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31日向社会公告。《报告》详细披露了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信息。为让广大缴存职工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业务运行以及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现对《报告》作如下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稳定持续增长。

2019年归集扩面与前三年相比,呈大幅上涨趋势,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百亿元大关。通过近四年住房公积金相关数据分析,说明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态势。政府的支持、中心大力宣传、领导基层调研、广大群众缴存意识增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提取作用明显。


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80%左右都用于职工提取。从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几年池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比较稳定。2019年提取金额中,用于购买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额的86.21%,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还贷的压力,有力支持了我市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


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刚性需求的作用。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严格控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刚性需求”为主,充分发挥“住有所居”保障作用。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从购房面积和收入方面,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满足中、低收入职工刚性需求。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银行商业贷款比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302.99万元,真正做到为购房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了住房条件,又充分享受了福利。

四、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防控。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管理部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统一核算。

2019年底我市住房贡献率达125.96%,比上年增长4.96个百分点。2019年度1至12月份个贷率分别为92.68%、92.13%、92.73%、93.00%、93.35%、92.12%、92.97%、93.85%、94.62%、94.56%、94.86%、95.14%;从以上数据中可看出,个贷率是从6月份开始逐月上涨,12月份达到95.14%,是近三年来新高。近几年银行住房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直保持低息不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压力加大,导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快速增长,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也逐步显现,实行轮候制发放贷款时间将会延长,如果不通过使用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运行将难以自求平衡。

下一步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研判,完善资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适时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约束资产负债,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供求的平衡。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2019年5月,我市全面完成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发放、扣款、计息等业务自主核算。二是10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住建部和省住建厅验收组的检查验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微博、手机APP、12329热线、短信和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的全部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网办业务,31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均可在平台办理。缴存单位和职工只需通过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即可线上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三是10月8日圆满完成综合服务大厅搬迁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不断提高服务办事效率,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四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技术,先后共精简办事材料共计14项,取消各类证明9项,累计压缩工作办理时限35天。五是推行业务审批权限前置,将公积金业务审批前置到窗口,做到“前台受理、线上审批、即时办结”,实现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内“一窗式”办结,资金通过直联支付结算系统实时到账。

六、大力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年终对增值收益进行了分配。2019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30.00万元,比2019年增长160万元。到2019年底,已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954.19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个贷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金额:指由商业银行向缴存职工发放、且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之差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补的个人住房贷款金额。

当年贴息额:指为以前年度发放和本年度发放的贴息贷款,在本年度内支付的贴息金额。

当年提取率:指当年个人提取额与当年实缴存额的比率。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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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