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简化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05/10 1.8w 阅读 250 点赞

池房金委〔2021〕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管理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继承,及时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账户资金提取支付给其家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决定简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含1万元)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申请人仍按目前的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对于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且无经公证的法律继承文书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简化其提取手续,提取申请人在办理销户提取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职工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二)提取申请人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缴存职工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5、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6、账户余额不到1万元但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需另附缴存单位介绍公函。

三、对于账户余额且结息金额为零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销户处理。

附件:承诺书参考样本(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2021417

附件:

承诺书参考样本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证件号码,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关系是。本人现申请销户提取在你中心遗留的小额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业务时所作的陈述和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无误;

二、本人经与其他所有继承人核实后确认,未发现缴存人生前订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三、本人同意一次性销户提取账户内全部资金;

四、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后,将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并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协商分配所提取的款项;

五、如有其他继承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你中心主张分配上述款项的权利,由本人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赔偿责任;发生遗产分配争议,贵中心要求本人退还的,本人在3日内将领取的款项退还贵中心。

六、本人愿意承担违反本承诺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亲笔签名)

XXXX XX XX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