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告

2022/08/04 1.6w 阅读 518 点赞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关于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35号)规定,2020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执行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未公布前,2022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暂按此标准执行。

2021年度以及2022年1-7月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申报的月缴费基数为3017.01元,按重新核定的月缴费基数3429.11元,月差额补缴医疗保险费35.03元,具体金额根据参保人员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差额补缴部分税务部门将于2022年8月份补收。

为避免影响您的医疗保障待遇享受,请您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通过银行等机构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请确保代扣代缴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充足,避免因余额不足影响缴费。


池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