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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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2022/03/20 2.1k 阅读 196 点赞


池医保秘〔2022〕9


各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保障我市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医疗费用增长和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90元。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根据调整后的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及时上解大病保险资金,确保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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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