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郭磊请求辞去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郭磊的辞职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政策公示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6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07/26 7.5k 阅读 118 点赞